《鞍山炭素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改造项目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,我公司拟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:
(一)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鞍山炭素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改造项目
建设地点: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镇工业园区(鞍山炭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)
建设内容:利用现有工业用地进行升级改造,新增煅烧炉、焙烧炉、成型机和机加等设备,生产φ600mm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、石墨箱板和石墨坩埚,总产量共计 32000t/a。
主要产品:生产φ600mm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、石墨箱板和石墨坩埚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鞍山炭素有限公司
联系人:赵先生
联系电话:18241220226
电子邮箱:997386196@qq.com
通讯地址:台安县新开河镇鞍山炭素有限公司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评价单位:中冶焦耐(大连)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工
联系电话:0411-82461005
电子邮箱:42945352@qq.com
通讯地址:大连市高新园区高能街 128 号
邮政编码:116085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xppImZzvZcPte4_b2QliBQ
提取码:6g7f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提出意见可以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和信件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。
(六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主要征求项目附近的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意见。主要事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;项目的关心要素以及从环保角度出发,对该项目所持的态度等。
鞍山炭素有限公司